公司合并解散,员工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接收。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公司因合并,分立需要解散的,不需成立清算组,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一、被合并公司会不会解散
被合并公司会解散。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十九条规定,当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或者出现其他事由时,法人解散。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因此,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被合并公司会解散。
二、公司合并的方式有什么
公司合并的方式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是指一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三、公司合并应该怎么处理
公司合并应该按照以下程序处理,具体为:
1、由合并方签订合并协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合并方的债权和债务由合并后存在的公司或新成立的公司继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是指通过将一家或多家公司合并为另一家公司的法律行为;合并公司解散,法人资格消失,接受合并的公司将继续存在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新设合并是指在消除各自法人资格的前提下合并成公司的法律行为,合并结果是原公司法人资格均被消灭,新成立的公司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