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处有以下几种:
1、可以给与员工更为细致和全面的职业培训。
2、加盟者在运营加盟店时受惠于品牌本身已有的名誉和在大众心中的形象。
3、相比较独自创立新品牌,并为其开发市场,加盟的方式更为容易操作,因为产品已拥有顾客群,因此所需投资较小。
4、各个加盟店之间的互相支持与竞争有助于产品更快的发展。
5、总店讲盈利用于新产品的研制和开发中保持特许经营产品的不断更新,使其保持竞争力。
使投资成功得机会大大提高,在今日趋激烈得竞争环境里,一个资金有限、缺乏经验得投资者要在高度饱和得市场环境中独立开创一份自己得事业是困难得,但投资者若选择一家实力雄厚、信誉高得特许经营企业加盟其中,其成功得机会将会大大提高。小投资者加盟特许经营网络,由可以从总部那里获得专业技术方面得援助,这对于缺乏经验得创业者来说,是一条通往成功得捷径。
特许经营是指特许经营权拥有者以合同约定的形式,允许被特许经营者有偿使用其名称、商标、专有技术、产品及运作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业经营模式。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第八条
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
(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四)市场计划书;
(五)表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