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后多久能见家属

2024-08-31 02:23:38

一、通常来说,批捕后犯罪嫌疑人一般是不可以见到亲属的。无论是刑事拘留还是已经转为逮捕,家属都是不可以见到的。可以见到的有两种情况:

1、法院公开开庭是可以旁听的,见到嫌疑人,但不可以和对方讲话;

2、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被告人到监狱服刑后,这种属于正常的家属探视。

二、逮捕嫌疑人的流程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认拘留的嫌疑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3、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的,由县级上公安机关负责人作出逮捕证,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三、逮捕嫌疑人的条件具体如下: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综上所述,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的,由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出逮捕申请,检察院收到申请后,要进行审批,作出逮捕决定的,由县级上公安机关负责人作出逮捕证,公安机关对嫌疑人进行逮捕。通常来说,批捕后犯罪嫌疑人一般是不可以见到亲属的。无论是刑事拘留还是已经转为逮捕,家属都是不可以见到的。可以见到的有两种情况:一是法院公开开庭是可以旁听的,见到嫌疑人,但不可以和对方讲话。二是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被告人到监狱服刑后,这种属于正常的家属探视。

一、逮捕程序的执行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程序是:

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

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

4、到异地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到异地执行逮捕时,应携带批准逮捕决定书及其副本、逮捕证、介绍信以及被逮捕人犯罪的主要材料等,被逮捕地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执行。

5、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将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人的会见权与通信权】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