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罪涉及的钱款如何合法追回?

2024-08-31 02:22:58

被诈骗的钱追回存在可能性,但概率较低。受害人应积极配合警方调查,提供详细信息,并耐心等待。若犯罪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拒不退赃,钱款难以追回。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犯罪事实有权报案举报,公安机关应接受并移送主管机关处理。犯罪所得应追缴或责令退赔,被害人合法财产应及时返还,没收财物和罚金上缴国库。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权益犯罪,行为人可被判刑并要求退还赃款。

法律分析

1、要想将被诈骗的钱追回来,首先可以报警,向警方提供相应财产证据以及涉嫌诈骗人员的各种信息。

如果是支付宝转钱可以去投诉带上聊天记录以及转账记录微信也是如此只不过支付宝的追回率比较高。

2、被诈骗的钱不一定能追回来,只能说有被追回来的可能,但概率很低,需要受害人配合以及相关d部门的重视。诈骗案件一般比较难破,调查取证不方便,破案时间会比较长,不利于追回受害人损失。

3、作为受害人,积极主动联系警方,提供尽可能多和详细的助于破案的信息,有利于尽快抓到罪犯,追回损失。若警方短时间内无进展,也不要太过于着急,耐心等待同时汲取教训,不要再次上当受骗。

4、待警方破案后如果追缴回了赃款可能性返给受害者,但赃款被挥霍,犯罪人又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并且他的家属和其他人也不愿意替他退赃,则被骗的钱将不能被追回来。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权益犯罪的一种,如果是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实施了诈骗的行为,使受害人遭受财产上的损失,此时受害人或者是其他人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之后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处理,判刑后可以要求行为人退还赃款。

结语

通过报警并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有可能追回被诈骗的钱款。但是追回的成功率较低,需要受害人的配合和相关部门的重视。作为受害人,应积极与警方合作,提供详细信息,有助于加快破案进程。若警方短时间内无进展,要保持耐心,并汲取教训,避免再次上当受骗。如果成功追缴赃款,但被挥霍或无可执行财产,可能无法追回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相关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应接受报案,并根据情况处理,追缴违法所得,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权益犯罪,行为人若出于非法占有目的实施诈骗,受害人可以报警处理,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刑并要求退还赃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