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缴注册资本的,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出资期限到期的无违法记录的企业,因资金紧张无法按时缴付出资的,依企业申请,各年检部门应依法允许延长出资期限;据此贵公司可依情况,延长出资期限。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一、股份制公司法人责任的依据有哪些
股份制公司法人的行政责任: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性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二、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缴纳时间有什么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或者所认购的股份。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