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同房不是骗婚,但预谋不同房后离婚可能涉嫌骗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骗婚是以诈骗钱财为目的,不是以结婚为目的。处理骗婚情形只能通过离婚途径,要求返回财产需证明给付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然而,若无法证明此点,返还财产的诉讼请求可能得不到支持,这不公平。
法律分析
一、结婚不同房是不是骗婚
1、结婚不同房的做法通常来说不是骗婚。骗婚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或用欺骗手段缔结婚姻的行为。所以骗婚是以诈骗钱财为目的,不是以结婚为目的。所以结婚不同房不是骗婚,但如果开始就预谋不同房然后离婚,则有可能涉嫌骗婚。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二、如何处理骗婚的情形
基于骗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在现行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处理,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
(1)、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从这一条款可以看出,感情破裂标准是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在骗婚案件中,欺骗者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与被骗人没有感情可言,也根本谈不上感情破裂。
(2)、若被骗人要求返回财产的诉讼请求。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3)、但骗婚,前两项已是既成事实,被骗人若不能为“因给付导致自己生活困难”举证,返还财产的诉讼请求就得不到支持。这显然有失公允。
结语
结婚不同房并非骗婚行为,因为骗婚是以诈骗财物为目的,而不是以结婚为目的。然而,如果开始时就预谋不同房并打算离婚,可能涉嫌骗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下的婚姻为无效婚姻。处理骗婚情形只能通过离婚途径,但要求返还财产的诉讼请求需要充分证明给付导致自己生活困难。在处理骗婚案件时,应确保公正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五百三十二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婚姻家庭权益第六十七条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