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申请追讨加班费的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劳动关系仍存在且存在拖欠劳动报酬的争议,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限制;但若劳动关系已终止,则需在终止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法律分析
追讨加班费的仲裁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拓展延伸
加班费追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追讨加班费的诉讼时限为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加班费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因此,劳动者在发现加班费权益受到侵害后,应在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追讨加班费的诉讼时限为1年。劳动者应当在发现加班费权益受到侵害后的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及时行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