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时间超过20年的房子可否重新继承

2024-08-31 02:19:37

超过继承时效20年的房子依然归继承人,继承人并不会丧失继承权,遗产自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取得所有权,法律规定继承人要在期限内办理过户手续,但是过户时间的长短不会导致其丧失所有权。

一、民法典谁不享有继承权是怎么理解的?

根据法律规定,可能导致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民法典》生效实施后,若被继承人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也会丧失其继承权。(《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二、转继承的条件有什么?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转继承的条件如下: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三、故意杀害父亲还能继承父亲的遗产吗

故意杀父是不可能继承父亲遗产的。故意杀害父母的,丧失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只要继承人故意杀人,无论达到目的与否,都将丧失继承权,不能继承遗产。可能导致丧失继承权的行为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继承权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伪造、变更或者毁灭遗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