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并购是公司法上对于公司组织形式变更的一种方式,具体而言指的是一个企业以现金购买方式获益本企业股票调换其他企业的股票,从而获得后者的全部资产和控制权,以扩大企业规模和经营范围的一种合并使得企业产权交易形式。而公司并购一般又称为公司的合并设立,即通过合并的方式将两个公司设立为一个新公司。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