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成人陪伴儿童必须由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陪送到上机地点并在儿童的下机地点安排人员迎接。如果运输的全航程中包括两个以上的航班时,也就是该儿童需要在某地中转,一定要取得有关承运人(也就是航空公司)的同意。由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安排人员在中转地接送或照料,并将接送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提供给承运人。如果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在航班的中转站安排人员接送或照料有困难,要求由承运人在当地照料儿童时,应预先提出并经承运人同意散野唯后才可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脊汪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冲培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