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30天生育假节假日顺延吗?

2024-08-31 02:16:54

法律分析:

生育假30天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包括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