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产假应该怎么休

2024-08-31 02:16:20

原晚婚奖励7天婚假,现在统一10天婚假。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晚育假30天。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的,增加产假15天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本市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上海市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关规定的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本市女职工产假最长可达158天。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六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一、上海生育保险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要求。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六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