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不是只能由法律设定的:是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发拘留证。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执行拘留时,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被拘留人应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抗拒拘留,执行拘留的人可以使用强制手段。行政拘留的后果与影响如下:1、行政拘留的后果是,被行政拘留对象在行政拘留期间,失去人身自由权,需要接受拘留所的教育,受到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2、行政拘留的影响。行政拘留会留下行政处罚记录,对于政审要求严格的情况,可能会导致政审无法通过。该记录虽不会在档案中体现,但在公安机关有保存,一旦当事人有刑事犯罪,该记录就会被一并移送给检察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