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可以实施刑事拘留?

2024-08-31 02:10:31

刑事拘留条件及执行程序:预备、实行或被发觉犯罪、被指认、有证据、企图自杀或逃跑、有毁灭证据可能、身份不明、重大嫌疑等;执行程序包括呈请报告、批准、签发拘留证、执行拘留、讯问等。

法律分析

刑事拘留的条件如下: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执行刑事拘留的程序如下:

1、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2、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3、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按指印。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执行拘留的人员应当予以注明;

4、决定拘留的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讯问的目的是查清事实,防止错拘。

拓展延伸

刑事拘留的条件和适用范围是什么?

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适用于某些特定情况下的刑事犯罪行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的条件包括:1.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2.存在逃跑、毁灭证据、妨碍侦查等严重情况;3.其他取保候审措施不适用或取保候审后可能会危害社会治安、社会秩序。刑事拘留适用范围包括:1.涉及严重刑事犯罪的案件;2.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或以其他方式干扰侦查的情况;3.犯罪嫌疑人可能继续犯罪或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况。刑事拘留是一项严肃的措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条件和适用范围内合理实施,以确保刑事案件的公正审判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结语

刑事拘留是一项严肃的措施,适用于某些特定情况下的刑事犯罪行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等。拘留程序也需要依法进行,包括呈请拘留报告书的填写、拘留证的签发等。刑事拘留的目的是确保案件的公正审判和社会的安全稳定。作为一项严肃的措施,刑事拘留必须在合理的条件和适用范围内实施,以维护法治和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二十七条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三节 拘役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