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也分为三种的,分别是全额事业编制、差额事业编制、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其中全额事业编制还被分为3类分别是参公一类、参公二类、参公三类。三种编制在退休以后的工资执行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因为编制的不同在位和不在位也是大有区别的,转的早晚和退休以后的工资待遇也是有区别的。1、参公一类事业编制。这一类编制人员他的个人身份就是干部身份,也就是国家公务员,他们享受和国家公务员完全一样的待遇,管理规定使用《国家公务员法》所以他们只缴纳一险一金分别是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他们退休以后的工资按照退休时候的职位的高低和工龄的长短来套改,由财政发到也就是说参公一类完全参照公务员。2、参公二类事业编制。所谓参公二类就是参照一类的标准的基础上稍微有点差距。参公二类的人不一定全是干部身份,可以是工人这里的工人是指专业技术人员,他们享受的待遇基本和一类相同。但是理论上说,专业技术岗位和行政管理岗位都是公务员身份。3、参公三类事业编制是参照第二类,但是他们是的身份是职工,就是工人身份由财政发工资的工人,不是单位聘用来的工人,他们也是走职称。4、差额事业编制。差额事业编制就是财政按照全额编制的一半给你发工资另外一半由单位自己发。差额事业编制的人员从参加工作开始交三险一金他们退休以后财政就不在给拨款而是交到社保来发工资,这个就跟你交的年限的不同以及工龄的不同工资也就不一样了。5、自支自收事业编制。实际上与企业差不多,待遇和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多为一些服务型事业单位,如设计院等。退休工资按不同的单位有不同计算方法。在我国,签劳动合同和编制的主要区别在于,如果仅仅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的话,主要是受到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约束,但是如果是属于编制内的话,编制是属于人事关系,事业编制虽然也要签合同的,这种合同属于聘用合同,和一般的劳动合同不一样。编制人员的待遇也要比普通的劳动关系的待遇好。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第二十五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病残津贴。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支付给《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以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由于死亡、出国(境)定居等情况下退还其本人个人账户资金额的支出。医疗补助金指按规定支付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用。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指用于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用及其遗属的抚恤费用。病残津贴指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费。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抵扣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从其他支出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