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有着不同的目的和执行机关,前者旨在制裁行政违法的公民,让其吸取教训;后者则旨在阻止犯罪人继续危害社会并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决定执行,而刑事拘留则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共同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分析
行政拘留的目的,是制裁行政违法的公民,让他们吸取教训,接受教育,改邪归正。刑事拘留的目的,在于及时制止犯罪人继续危害社会,防止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逃避侦查和审判,实施妨碍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行为,预防其继续犯罪和发生其他意外事件,以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行政拘留和拘留的机关不同。行政拘留是由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
拓展延伸
行政拘留程序及法律保障
行政拘留是一种由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采取的强制措施。行政拘留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决定、执行等环节,确保程序合法、公正、透明。在行政拘留过程中,相关法律保障措施发挥重要作用。首先,被拘留人享有知情权、申辩权和辩护权,可以提供辩护意见和证据。其次,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出具拘留决定书,并及时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指定联系人。此外,被拘留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总之,行政拘留程序及法律保障确保了行政拘留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护了公民的权利和利益。
结语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各有其目的和机关执行,行政拘留旨在惩罚违法行为、教育改正,刑事拘留则旨在防止犯罪继续、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行政拘留程序及法律保障确保了其合法性和公正性,保护了公民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节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一条 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十七条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四章 处罚程序 第三节 执行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