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闲置土地一般有五种处置方式,具体如下:
1、补充办理建设用地手续,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后继续开发;
2、延长开发建设时间,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3、改变土地用途,办理有关手续后继续开发建设;
4、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开发建设条件具备后,重新批准开发了。土地增值的,由政府收取增值收益;
5、收回闲置土地,注销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土地使用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