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流程
1、权利人提出申请,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申请表,提供权属来源资料。
2、由专人受理,核实权属来源资料并确定权籍调查方案。
3、调查人员通过登记系统查询有关登记信息,调阅登记资料,组织外业实地调查,确定是否进行测绘。
4、权利人委托测量单位进行实地测量,填写权籍调查表。
5、严格审核权籍调查报告,成果合格移交信息股入库。
二、制度规定
1、由专人保管权籍调查相关档案材料进行妥善的整理归档,并保存电子扫描件,不动产登记股与测绘公司各保存一份电子档案确保信息无遗漏。
2、严格核实不动产现状,首次登记后权利人与界址点不发生变化,禁止测绘机构重复调查、收费情况出现。
3、核实确认不动产的现状根据申请调查的材料和档案资料查询结果,核实确认不动产的权属现状,确认其界址是否发生变化,然后确定权属调查的具体方法。
界址是否发生变化的具体情形如下:
(1)新界址和发生变化的情形有:征收或征用土地;城镇改造拆迁;划拨、出让、转让国有土地或海域使用权;权属界址调整后的宗地或宗海,土地整理后的宗地重划;宗地或宗海的界址因自然力作用而发生的变化等;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宗地或宗海分割合并。
(2)界址不发生变化的情形有:转移、抵押、交换、收回土地使用权或海域使用权;违法不动产经处理后的变更;宗地或海内地物地貌的改变;如新建建筑物、拆除建筑物、改变建筑物的用途及房屋的翻新、加层、扩建、修缮等;精确测量界址点的坐标和不动产单元的面积;权利人名称、不动产位置名称、不动产用途的变更;不动产所属行政管理区的区划变动、即县市区、街道、街坊、乡镇等边界和名称的变动;权利取得方式、权利性质或权利类型发生变化。
在我们平时的生活里面有的时候需要对不动产以宗地、宗海为单位,查清宗地、宗海及其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组成的不动产单元状况进行操作。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权籍调查的工作流程吧在进行流程的时候要注意不要产生错误,以免产生新的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条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