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正在实行犯罪、被指认犯罪、有犯罪证据、企图逃跑或自杀、有毁灭证据、身份不明或有重大嫌疑的人。
法律分析
刑事拘留是防止罪犯继续犯罪、逃跑、或畏罪自杀的强制手段。司法拘留是法院对妨害诉讼情节严重的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以限制其人身自由,持续一定期间。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被即时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其犯罪的;
(三)在其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正在逃亡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