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房子三年到期后失效。三年到期后需要继续采取续保措施的应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及时安排续保;三年到期后未采取续封或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
一、判决后财产转移是否可追回
可以。败诉方转移财产或者败诉方有转移财产的嫌疑时,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被告住所地、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二、欠条过期多长时间作废
欠条的有效期为3年。在遇到借贷的情况,要让借款人写借条而不是欠条。欠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债务人不还款,而债权人在三年内未主张债权的,欠条就超过诉讼时效,丧失效力。
欠条超过三年是否自动失效是不确定的,若是债权人主张还款,3年的诉讼失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三、取保候审到期后可以继续吗
取保候审到期后不可以继续,而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