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关于肋骨骨折属于几级伤残,在临床上的差异是非常大的。因为肋骨骨折的具体部位以及严重程度,还有导致的并发症不同,可能会导致鉴定结果有非常大的差异,此类骨折大部分可能会被评定为八级左右的伤残。在具体鉴定的时候,还需要根据患者的病情来进行推断。此类患者在发生骨折之后,首先要积极的配合医生做相关的治疗,在治疗结束之后,要整理好自己的病历资料,去相关的鉴定机构,像法医门诊,公安机关或者第三方的检测机构,来提请进行这样的检测。之后才能够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来做出一个比较详细的判定。
一、车祸伤残鉴定在哪里做
1、交通事故受伤伤残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
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从鉴定机构的经验性判断鉴定时间来看,头部伤害一般要六个月以后,其他部位伤害一般要三个月以后才能进行。
2、当事人可以选择在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
3、当事人可以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来委托鉴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后由双方共同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一般损伤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
根据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令第70号发布,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对伤残评定的时间往往把握不准,导致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诉讼中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为很好的引导当事人准确掌握这一知识,笔者特写下在办案中的一些心得体会,以供参考:残疾赔偿金是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经现有医疗手段和医疗水平治疗后仍留下的伤情影响工作和生活进行赔偿的一个法定赔偿项目,因此,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
二、锁骨骨折赔偿标准
要根据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患者肩关节活动程度及患者的工资水平有一定的关系。如果是经济发达地区他赔偿肯定高,用工成本高,所以相应的费用比较高。所以各地区是有很大的区别的。比如说轻微的骨折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手术,一般使用三角巾悬吊就可以。这种情况肯定会赔偿的少。而有一些严重的骨折,有可能已经发生了错位或者导致了神经和血管损伤,甚至粉碎性骨折,对于这种情况,那么赔偿肯定会相对来说多一些。这些赔偿的问题也不能一概而论。最好是根据自己的情况咨询当地的司法部门这样比较好。锁骨骨折以后尽快的采取有效的治疗,不严重者可以采取保守治疗,严重的锁骨骨折要尽早的进行手术。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