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岁以上。为了建立更为完善的80岁以上高龄津、补贴制度,民政机关下发了《关于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先行地区的通报》。《通报》中的新措施填补了以往老人高龄津贴的许多漏洞,如:制定统一的高龄津、补贴标准。将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纳入了津、补贴享受范围。按月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计发高龄津、补贴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