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后,债权可以通过继承人的遗产偿还。分割遗产时,应先清偿税款和债务。对于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保留必要的遗产。继承人只需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清偿税款和债务,超过部分自愿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不负责清偿税款和债务。债务人死亡后,可以向代管债务人遗产的人主张债权,通过遗产偿还债务。根据《民法典》第1159条规定,分割遗产时,应先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对于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保留必要的遗产。根据第1161条规定,继承人只需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不在此限。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对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则不负清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该内容由付跃翔律师和家和律云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