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下落不明的债务人我们应该怎么做?

2024-08-31 01:58:08

1、在报纸等媒体刊登催收公告,避免诉讼时效过期。

债权人可以在国家级或下落不明的债务人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2、收集证据,在诉讼时效期限内直接起诉债务人。

债权人起诉后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法院首先看原告的证据充不充分,如果充分法院可以公告传唤被告,公告期限届满,被告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

3、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由其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的,债权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一、找不到债务人怎么追讨欠款

1、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的制约,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

2、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

(1)第一条途径: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2)第二条途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3、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二、对欠款人也找不到怎么办

找不到欠款人的,债权人可以在报刊或杂志上发布公告,以延长诉讼时效;债权人还可以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并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请求返还债务。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