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离婚有哪种情况可以要求补偿

2024-08-31 01:56:10

孕妇离婚以下情况可要求损害赔偿:

1、对方重婚;

2、对方与他人同居的;

3、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

4、对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孕妇离婚可要求补偿的情形有,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