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退的,但是需要满足法定的退还定金情形。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物品,不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出卖人违约,不卖此物品,那么不履行约定的义务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还存在一种例外情形,即是不可抗力,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第二条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