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补办身份证流程

2024-08-31 01:53:59

中国公民申请补办身份证的条件包括年满16周岁的居民和未满16周岁但自愿申请的居民。申请材料包括申领表、居民户口簿和照相回执。申请表格可在重庆各行政派出所下载。申请受理机关为重庆各行政派出所,办理流程为派出所户证窗口受理,区公安分局人口科发证。补办时限为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补办费用为每证40元,对特定群体可享受减免。补领证件的领取时间和方式根据所在区域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法律分析

一、身份证补办条件

(一)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申领居民身份证;

(二)未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自愿申领居民身份证。

二、身份证补办的申请材料

(一)《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原件1份);

(二)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三)《数码照相回执(原件1份)。

三、申请表格下载

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

四、申请受理机关

重庆各行政(区县)派出所。

五、身份证补办的流程

各派出所户证窗口受理,区公安分局人口科发证。

六、身份证补办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证。

七、身份证补办的收费标准

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每证收取40元。对城乡低保户、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免收工本费,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居民减半收取工本费。

重庆补领有关规定

公民因居民身份证损坏或居民身份证遗失,应当及时申请补领。

取证时间:主城区为5个工作日,其他区、县(自治县)为10个工作日。

取证方式:

(一)、主城7区(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渝北等区)在户政办证厅或辖区的政府行政服务大厅领取;高新、经开和其他区、县(自治县)以及渝北区的龙溪、新牌坊、黄泥磅派出所辖区的证件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居民身份证服务大厅领取。

(二)、公民自愿要求特快专递的,本人可在当地邮政局交快邮费,即在当地领取证件;

(三)、群众不急需用证的,可按正常取证时间在当地派出所领取。

结语

感谢您的阅读!根据以上要求,申请补办身份证的条件、申请材料、申请受理机关、流程、时限以及收费标准等都已经详细介绍。如果您在重庆需要补领身份证,可以按照规定前往相应的派出所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后,原居民身份证的停止使用日期由国务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总则第六条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