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侦查羁押规定的期限是多久

2024-08-31 01:53:58

逮捕后侦查羁押规定的期限一般不会超过2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

第一百二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下列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一、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是什么?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逮捕不同于定罪,逮捕的标准低于定罪的标准,不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所有证据都已查证属实,只要求有证据已被查证属实即可。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简而言之,在逮捕嫌疑人以后侦查羁押的时间也不是固定的,不过,公安机关并没有自行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权限,在两个月的基础上要延长羁押时间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