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还钱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一、抵押物担保租赁物是否属于利息
利息属于抵押物担保的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借款人死亡担保人要不要担责
借款人死亡担保人应当担责,具体规定如下:
1、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担保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2、一般担保债权人未在担保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连带责任担保的债权人保证期间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三、保证人什么时候可以行使追偿权
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行使追偿权。保证人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保证人已经对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二)主债务人对债权人因保证而免责。如果主债务人的免责不是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引起的,保证人不得主张追偿权。(三)必须是保证人没有赠与的意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