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必经程序

2024-08-31 01:52:34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有随时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两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但同时也有法定的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者严重失职的,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一、公司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辞退职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劳动法有没有规定十年以上不能无缘无故辞退

劳动法规定,无论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是多长时间,公司都不能无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中规定了公司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法定情形:

(一)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1.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3.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二)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1.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这里所说的“患病”,是职业病以外的其他病症。

2.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后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上述3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龄给予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