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欠工人钱不给怎么办?

2024-08-31 01:49:22

法律分析:

如果是私人欠工钱不给,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这种违法行为,如果这个人属于没有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则由违反规定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的企业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