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查封被执行的财产属于财产保全行为,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期限届满可续封一次,续封时应当重新制作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但一般续封的期限都不得超过一年。有特殊情况要再续封的,应当经过所属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准,且每次再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期限届满后,人民法院未办理继续查封手续的,那么查封的效力会消灭。法院查封房产到期后,可申请继续续封,但不支持同时进行多次查封,只能按照申请顺序进行续封。所以,被查封的房子还能再查封,只是需要申请手续。综上所述,前保全过了一个月还没解除可以进行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全后一个月还没有提起诉讼,被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措施。诉前保全是指还没有提起诉讼,先对对方的财产进行查封。要求必须在保全后30天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如果不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法院就会解除保全。可以书面向法院申请解除:诉前起诉如果在一个月之内没有向法院起诉,那么保全就会依法解除。诉讼保全,涉及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等内容,保全主要是为了防止一方因为法律手段的强制作用而提前转移财产,所以有了这么一个制度。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那么诉前保全提供担保是什么意思呢?诉讼保全,是申请人为保证胜诉后财产权利得到保障,申请人民法院在判决之前对对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的法律措施。为保证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不受提前查封扣押的侵害,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对应的财产作为保证。综上所述诉,前保全过了一个月还没解除可以书面向法院申请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