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调解后还可以重新申请劳动仲裁吗?

2024-08-31 01:41:23

是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规定下列情况的,是可以再申请的:

第十四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一、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解决方法是什么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并采取以下措施:

1、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

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如果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财产损害纠纷如何获得调解书

财产损害赔偿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向人民调解委托会申请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获得调解书。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调解,调解达成的,法院出具调解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十七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第二十八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调解的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七条调解书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