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土地交给别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土地代耕”是指不愿种地或没能力种地的农民将土地委托给大户或专业合作社,由其代耕、代种的行为。
一、家庭承包地家庭内部怎么分配
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分户的由家庭内部自行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家庭内部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达成协议的,发包方应当尊重其协议,达不成协议的,按照承包合同纠纷解决办法处理,土地承包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当事人一方的申请,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当事人因分户要求分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方应当与其分别签订承包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承包经营权证书。
二、自留山的每亩补偿标准
全国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的,荒山遇到征收如何补偿,首先要看自己开垦荒山是否和村里签订了承包合同,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三、土地30年不变户口迁出有没有影响
1、户口迁出对于土地30年不变是没有影响的。虽然户口已经迁移,但迁移行为并不影响承包合同的履行的,承包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土地三十年不变的合同还在,确权的土地证依然有效。
2、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30年不变。30年不变指的是耕地承包关系30年不变,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期限即为30年,到期重新发包。
3、在目前我国对于农村土地进行了土地确权制度,即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这也是为了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所以,即使现在这些土地已经被确权,确权后的土地至少也会使用到合同结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
(八)违约责任。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