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等级评定流程是怎样的

2024-08-31 01:37:41

1、治疗终结和鉴定时机的确定

(1)治疗终结: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

(2)鉴定时机: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

2、鉴定材料的确定很多当事人在委托律师事务所做伤残鉴定时,往往由于材料不全,导致无法做伤残鉴定。

3、司法鉴定机构的确定.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是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事务所再委托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伤残鉴定则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指定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国家标准,对当事人人的伤残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委托人领取伤残鉴定结论后,根据伤残等级与肇事人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伤残鉴定结论由委托机构(如公安机关、法院或律师事务所)领取。

一、怎样鉴定伤残等级

由伤残人员本人申请,法定鉴定机构依据伤残人员伤情,对照相关标准进行鉴定。

二、伤残等级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当事人做伤残鉴定应当携带以下材料: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学生证、军官证、士兵证或驾驶证也可)、诊断证明书、加盖院章的病历复印件和当事人原始的和最近的片子(如X光片、CT片)。在实践中最好能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帮助,毕竟律师熟悉司法鉴定工作的原则、依据、流程、收费标准和技巧,可以最大限度的帮助当事人获得好的鉴定结果,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司法鉴定机构一般在接受委托后,内出具伤残鉴定书。代理人必须充分重视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性,鉴定结论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据,其公正性、权威性、客观性和科学性不容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