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适用于以下情况: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工作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工作受伤;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履行职责时受暴力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受伤或下落不明;上下班途中受交通事故伤害;其他法律规定的工伤情形。
法律分析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工伤认定标准及适用范围
工伤认定标准及适用范围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确定职工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依据。根据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以下情形下可被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生的意外伤害;2.因工作引起的职业病;3.在工作期间因公务外出受到的意外伤害。工伤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伤害程度、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关联性、职业病的诊断依据等方面。适用范围涵盖了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农民工等不同类型的劳动者。工伤认定标准及适用范围的明确性和公正性对于保障职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工伤认定标准及适用范围的明确性和公正性对于保障职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生意外伤害、因工作引起职业病、以及在工作期间因公务外出受到意外伤害的情况下可被认定为工伤。这一范围涵盖了各类劳动者,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等。伤害程度、工作时间和岗位的关联性以及职业病的诊断依据等方面是工伤认定的主要标准。通过明确和公正的工伤认定,我们能够更好地保护职工的权益,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