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保全失效后还能续保吗

2024-08-31 01:31:11

房子保全失效后还可以续保。

1、财产保全的效力并不是没有终期的,一般都维持到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之日止。

2、不同种类的财产的保全期限也是不同的,每次采取保全措施后只能维持一定的期限;

到期如果没有采取续封或者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

3、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仍要继续关注保全措施的到期时间。

4、需要继续采取续保措施的,最好应在期限届满之日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及时安排续保。

一、保全费能退吗

不退。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财产保全分两种,一种是诉讼中财产保全;一种是诉前财产保全,即在紧急情况下,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这叫做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并且要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三十日内起诉,过期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因财产保全而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予以赔偿。

保全费是指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缴纳的费用。保全费是法院收取的费用,是不退还的。在申请保全时法院有可能让当事人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是可以全退的。

二、因债务卡被冻结怎么办

如果债务人因债务逾期被起诉,导致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司法机关采取保全或者强制执行措施。在账户因保全被冻结时,要想解冻需要主动承诺履行或者提供担保;否则就只能等到保全到期后自动解除;如果是强制执行中账户被冻结,待法院将执行财产划扣出去后,账户才会被解冻。所以为了防止因账户被冻结对工作生活产生不利影响,应当及时履行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且对该财产又无法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