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若是祖父母去世,孙子女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继承遗产的。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由孙子女继承的就可以继承;代位继承符合条件的可以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一、代位继承的特征
代位继承的特征:
1、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
2、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人,并不受辈分限制。
3、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具备丧失继承权的条件且被法院判决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二、孙子归第几位继承人
孙子孙女不是继承人,但是孙子孙女可以适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三、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有哪些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法定继承还包括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父母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在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