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爷爷的遗产孙子可以有继承权。但孙子不是法定继承人,应该说从法律上将孙子外孙一样有代位继承权,而不是继承权。爷爷奶奶还可以立遗嘱给孙子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一、代位继承必须具备条件有什么
代位继承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即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年轻一代的直系血亲,不受年龄限制。孙子女、曾孙子女有权代位继承,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的直系血亲无权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无论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一般只能继承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二、祖父母的遗产怎么继承
在遗嘱继承中,祖父母可以订立遗嘱指定孙子为法定继承人,这无可争论。
(外)孙子女并不是(外)祖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但并不是说(外)孙子女无法继承(外)祖父母的遗产,除了(外)祖父母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外)孙子女之外,我国还有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制度。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
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在这两种情形下,(外)孙子实际上也可以继承到(外)祖父母的遗产。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最大的不同就是被代位继承人和被转继承人死亡时间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还是之后,被代位人继承人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就死亡了,而被转继承人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继承已经开始但是尚未接受遗产的时候死亡。
三、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哪些区别?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2、继承的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共同参与继承活动;转继承的继承只能对其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进行分割,不能与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共同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3、性质不同:转继承是对第一次继承基础上的再次继承,如爷爷死亡后,父亲还来不及得到该继承的遗产就去世的,由孙子来继承父亲从爷爷那里继承来(还未分配到手)的遗产;代位继承是直接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4、继承人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内,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且不受辈份限制,均可成为代位继承人;转继承人却不仅限于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范围内,由于转继承是继承继承人的遗产,因此,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都有继承权。
5、法定事由不同。转继承即可以是法定继承,也可是在遗嘱继承;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