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的情形:
1、当事人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2、合同标的的变更;
3、合同标的数量的增加或者减少;
4、履行方式的改变;
5、合同履行期的提前或者延期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