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女职工的产假、流产期作了规定:女职工产假98天,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即产前假15天,产后假83天。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