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公司对请陪产假的证明提供要求会有所不同,但是大多数都是要求提供以下几个证明:
1.结婚证。证明对方为自己的合法妻子,孩子为合法计划内生育。
2.准生证。一般会在怀孕3个月的时候就去办理了,因为3个月以上的孕期流产的概率小,相对来说比较稳定了。办理准生证需要的材料是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医院开具的妊娠证明等。
3.出生证明。出生3个月之内,可以到生产医院开出宝宝的出生证明,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时候必须要想好宝宝的大名,因为此证一出,以后再想给宝宝换名字就困难了。
4.陪产假的申请。
法律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结婚证;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接到核实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核查无误的,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情况反馈后即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情况有误、不予办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