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了那个女人八万彩礼,他用彩礼钱买了三金,我能拿走金子不给她,我要离婚,怕她不给我退款

2024-08-31 01:22:21

女方要求离婚,如果属于以下情况的话,男方是能要回彩礼钱的:(一)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二)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我给了女方8万彩礼,他用彩礼钱买了三金,我能拿走金子不给她,我想离婚,怕她不会给我退款

女方要求离婚,如果属于以下情况的话,男方是能要回彩礼钱的:(一)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二)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女人出轨,离婚想要孩子,可以不给她

出轨方有权利要孩子抚养权。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处理孩子抚养权,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分配抚养权,法院一般会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我和前妻离婚了,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的,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强制对方支付抚养费。

我老婆非要让我给她办一个离婚证,说办了离婚证什么事情都听我的,我能不能给她办离婚证?

可以这样领离婚证:1、双方一方提出离婚;2、双方协商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处理方式并签订离婚协议;3、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4、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结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女人出轨,离婚想要孩子,可以不给她吗?

出轨女想要孩子抚养权可以吗法律分析:出轨一方是有可能要到孩子抚养权的。婚姻出轨这一过错不能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孩子抚养权是根据父母双方各个方面因素综合而定的,例如收入、生活环境、精神状况、身体状况、与孩子亲密度等等。父母双方无法成功协商的,可交由法院进行判决。一般情况下,哺乳期内的孩子会由母亲抚养。法院会按照父母的综合条件是否有利孩子为原则进行判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