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必须意识到性骚扰是对个人权利和尊严的侵犯,不管行为人许诺有多美好,多诱人,我们都应该清醒地意识到这是一种陷阱,是以尊严、隐私、乃至自由作为代价的牺牲。
当事人面对性骚扰时应当果断拒绝,切忌内心产生动摇。
其次,注意保留证据。
我们可以看到在民生银行性骚扰事件中,当事女职工的应对方式堪称教科书式的手段。
第一,要摆明自己的立场和底线,坚决不妥协;
第二,不管是法律还是维权,都是讲究证据的,保存好对方不恰当的言行举止方面的证据,比如微信截图,是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手段;
第三,正确利用上下级关系,同事关系乃至媒体舆论等手段,对性骚扰加害人进行有效反制。
如果当事人在面对性骚扰时,没有保存足够的、有效的证据,那么无论是向单位领导申诉,还是求助法律手段,都不能够得到有效的救济。
一、民法典对性骚扰的规定有何特点
职场性骚扰现象层出不穷引起了人们的担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编的一大亮点。该条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完善和拓展,尤其是还规定了单位应当落实具体措施防范性骚扰的责任。这对于降低取证难度、筑起“防火墙”、遏制性骚扰具有重大意义。相关单位为落实民法典规定的义务,应当加强本单位规章制度建设,细化落实事先防范措施、事中干预措施和事后调查处置措施,营造清朗的工作环境。
二、性骚扰的场合界定是怎样的
性骚扰可分为三种情况:
(一)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上级对下级、雇主对员工或同事之间的性骚扰行为;
(二)员工在为单位工作中,遭受顾客性骚扰的情形;
(三)公共场所,例如公共汽车上,陌生人之间的性骚扰行为。
第一、二类情形可以总称为工作场所性骚扰,而后者可称之为公共场所性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