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以下情况会发生法定继承: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订立任何遗嘱及遗赠抚养协议;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为明示放弃;
3、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如不放弃需明示;
4、遗嘱继承人因杀害被继承人等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
5、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继承人死亡;
6、遗嘱全部或无效部分后,无效部分所处分的遗产;
7、遗嘱或遗赠协议没有处分的遗产。
法定遗产继承人的顺序为:
1、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也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只要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遗产只能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