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关于合同保全的规定有哪些?

2024-08-31 01:18:19

合同保全的主旨是介绍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可以代替债务人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以保全自己的债权。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对债权的危害行为。

法律分析

合同保全有代位权、撤销权。

1、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2、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拓展延伸

民法典中合同保全的实施细则及适用范围是什么?

民法典中关于合同保全的实施细则及适用范围包括以下内容:首先,合同保全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采取一系列措施以防止合同权益受到损害。其实施细则主要包括申请保全措施的程序、保全措施的种类和执行方式等。其次,合同保全适用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违约、合同解除、合同纠纷等情况下的保全措施。例如,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行为保全措施等,以确保合同的履行和当事人的权益不受侵害。民法典中对合同保全的实施细则及适用范围的规定,为合同当事人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护机制,促进了合同的有效履行和合同关系的稳定发展。

结语

合同保全,代位权、撤销权两大法律利器。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权利,保全债权;债权人撤销权,撤销损害债权行为。民法典明确合同保全实施细则和适用范围,保护当事人权益。程序、措施多样,包括财产、行为保全等。保障合同履行,维护当事人权益。合同违约、解除、纠纷等情况下,确保合同权益不受损害。法律规定为当事人提供依据和保护机制,推动合同有效履行和稳定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第五百三十六条、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