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过本人同意的擅自做主的

2024-08-31 01:17:24

法律分析: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四条 代理人不当行为的法律后果、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