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法典的标准,继承开始后,可作为遗产管理的人有哪些?

2024-08-31 01:16:54

律师解答: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由继承人推选遗产管理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无人继承遗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