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大致分为: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只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由于违章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驾驶员的主观过错,所以规定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3、机动车转卖后未过户,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如果机动车已经转卖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一、交通事故赔偿顺序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轻微事故处理步骤
1、通过电话报警或报保险公司,告诉他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各方车辆的号牌等。
2、利用或摄影器材对现场拍照,拍照一定从事故车辆的前、后、左、右四个方向拍,把车辆位置、标志标线、周围的环境甚至建筑物都拍进去,尽量使照片能够表达当时的状况。需要注意,千万不要只拍摄受损部位,因为这无法鉴定是谁的责任。
3、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可以通过本地交警微信平台,将现场照片上传到系统。系统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4、当事人互留电话或约定好时间到就近的快赔中心办理手续。快赔中心的民警根据系统内的照片对事故进行分析、勘验、定责,同时保险公司通过系统对车辆损失进行定价,然后当事人凭事故责任认定书、定损单、发票、交强险保单复印件等到责任方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