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前婚后房产以购房合同的时间进行界定。
签订日在结婚证之前算婚前财产,之后算婚后财产。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可判归产权登记一方,但是应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予以另一方补偿。房产应当根据其购买时间来确定,该房产是否为婚前或者婚后财产。我国的婚姻制度采取的是登记主义,男女双方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后,应当立即确立婚姻关系,房产是在登记前购买的,应当属于婚前财产,在结婚购买的,该房产应当属于婚后财产,也就是说房产是属于婚前或者婚后财产,应当看房产的购买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